《电子商务法》正式实施,微商、海外代购你们应该知道的事儿!!!

2019-01-10

从昨天(1月1日)起,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正式实施,

意味着剁手党们从此可以放心买买买,

中国将全面迎来一个法制电商新世界!



有网友担心,今年开始韩国的化妆品、澳洲的奶粉还有东南亚、欧美的代购……还能照常地进行吗?


答案是:会受到严格的监管,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!

划重点:

1、不管是什么代购,都需要营业执照,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;

2、需要缴纳税务,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;

3、没有中文标签、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。


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,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“电子商务经营者”。


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呢?


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解释是这样的: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对代购这一类“电子商务经营者”做出了明确定义。


其中,“个人代购”符合“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”“从事销售商品”“提供服务”以及“经营”的几大要件,被纳入了“电子商务经营者”的范畴。



直接点理解就是:淘宝、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、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、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,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。


这也就意味着,一般经营规模较大、频率较高的职业代购,都应登记为市场主体,取得相关许可,并且需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、增值税等税款。


对个人代购来说,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她们的管理成本和税务成本都将直接上升。


以后将如何管理代购和微商?


1. 必须进行登记


如果你卖的是食品,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明确规定,没有中文标签、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、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。


以前,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,朋友圈的“微商”更是零门槛。


但是以后,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,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!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!


2. 必须依法纳税


过去的代购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过熟人介绍,进行私下的交易,不需要营业执照,更不用纳税。


但以后,这一情况将改变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,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。


新的《电商法》出台后,不仅进一步规范了电商代购的行为,更是给消费者打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