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规模3%降至1%延期至12月31日!

2019-01-10

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,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:


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 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)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。


特此公告。


财政部 税务总局


2020年4月30日